郑州市教育局行政不做为、监管不到位被人实名举报
2017-09-07 09:40:40 来源:搜狐 小 中
由于郑州市教育局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致使郑州二中多年来违规办“校中校”的问题一直得不到纠正和治理,被正义人士实名举报。
举报信内容如下:
郑州市教育局监管不到位 市二中“校中校”兴办6年安然无恙
上级领导、职能执纪执法部门的领导:你们好!
郑州市第二中学违规兴办“校中校”,在应该履行义务教育职责区域内,该校学生应免考入学的却违规考试招生并收取高额学费。上述做法严重违背了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扰乱了招生秩序,侵占了宝贵的国有教育资源,加剧了教育的不公平,增加了市民的教育开支,滋生和培育了腐败温床。恳望上级领导予以严肃查处。
由于郑州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管严重缺失,致使郑州市二中的“校中校”兴办六年,至今安然无恙。
郑州市第二中学位于市区二七区桃园路43号。经网上查询,该校创建于1941年,是市属完全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学区区长单位,归属市教育局领导。其校训是天下为己任,规矩成方圆。校长叫王瑞,是中学高级教师,省教育系统优秀工作者。
郑州二中违规兴办“校中校”6年长盛不衰
所谓校中校,是指在公立学校中兴办私立学校或者变相办学校。早在2006年1月13日结束的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长周济就说,不准搞一校两制,更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2016年,河南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第四条规定,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收费、“校中校”等违规行为,防止公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异化和流失。
对照国家的上述规定,郑州二中的“老周班”就是典型的“校中校”。
其具体表现是:
一、这家私立学校打着二中“老周班”的噱头在公立学校内办班。爱华中学在郑州二中校区内办有7、8、9三个年级里,每个年级办了四个班,共12个老周班,按照每班60个学生约算,就是600名学生。令人奇怪的是,无论是我们到爱华中学招生老师处打听,还是从网上查看公立私立两个学校的介绍,以及在国家级互联网上,都能够出现这两个学校都在招收“老周班”的介绍。难道说,这两个学校都有“老周班”?那肯定不是,只能有一个系列的老周班。更何况,这位上海的“周老师”不可能在郑州市那么多学校都办学啊。
二、从网上查询和到爱华中学招生老师处了解,我们都找不到爱华中学的详细地址,这真是不可思议。学校没有地址?天下奇闻。招生的老师就说,他们的学校就在二中校内。他们对咨询者说:“老周班”就是二中的分校,七年级的四个班已经满员,还有两个班在惠济区,还剩有一个名额,正在面试,你考的再好也不行了(有录音)。而且在他们宣传中说“老周班”在惠济区从2016年8月开始招生,不知道跨区办班是否经过批准!
三、那么,爱华中学为什么要在二中学区内办学?既然他们是一所私立中学,就应有“独立财务核算、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教师队伍”,就应该按照国家的9年义务教育标准办学啊。可是,我们没有查到和了解到该校的详细地址。爱华学校的网上说该校占地40亩。我们也不知道这四十亩地在那里。我们查了查教育部关于兴办城市中学的标准和条件,其中规定学校绿地面积不小于百分之三十五,教师学生的比例要达到一比十三点五,初中部每班人数不超过50人,还有占地面积、运动场地、教育设备配置、师资队伍、教育经费等都有详细规定。我们限于篇幅,除了他们的占地面积不好查找外,仅说爱华中学的师生比例吧。从该校网上和老师介绍,他们有教师30人,学生按照16个班,每班60人计算,应该比例在一比30左右,这大大高出国家的标准。更不用说他们的其他条件了吧,说到这里,我们更有理由怀疑爱华学校有没有办学资质?如果有,也不符合国家的办学规定。试问,这样的学校,他不依靠二中名校办学,搞“校中校”,又如何能取得市民的信任,收取高额的学费呢?怎么能够生存下去呢?这就是爱华学校和二中联署搞“校中校”的一个原因。
四、利用“校中校”搞违规招生。郑州二中不仅违反国家的规定搞“校中校”,更利用私立学校搞考试招生。国家曾经三令五申,严禁9年制义务教育考试招生,要求生源免试并就近入学,可是,郑州二中却以二中分校招“收老周班”为名义,用考试的办法录取学生,却并不公布考试的分数,搞黑色招生。
五、“校中校”为二中乱收费提供了便利条件。爱华学校的收费为,每个学生每年学费是7900元。正是他们的私立学校在二中校园内办班,他们才能够蒙蔽更多的学生家长,才能够随意制定学费的标准。按照这种逻辑推算,爱华学校16个教学班,每班60人,每年在校生是960人,每人收费7900元,就是收入759万元。“校中校”搞了六年,共收入4560万元。试问,这些收入如何开支,都花到哪里去了?
郑州二中“校中校”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校中校的危害是:
一、私立学校打着公立学校的名义在公立名校校园里办学,许多学生家长不知就里,稀里糊涂的交钱上学。这就加重了家长的负担,对于家长来说,实际上是受骗上当,可是,对于公、私俩个学校来说,却大大增加了收入。
二、加大了教育资源的不公平。二中让私立学校占用了本校稀有的教育公共资源,使许多本来应该花很少的钱就能够就近入学的学生因为经济原因竞争不过外区域的有钱学生家长而丧失就近入学,那些应该就近入学的学生因为私立学校占用了校舍教室等被迫排斥在外,不能够就近入学而被迫到外区域上学,不仅增加了学费,还加重了交通等社会资源的负担。
三、为什么公立学校非要冒着违反国家规定甚至是违反法律搞“校中校”呢?原因只有一个,以权谋私。一句话,他们是为了学校和个人的利益,不要国家和社会民众的利益,顶风违纪,铤而走险。
四、为教育乱收费,扩大校长的小金庫存量和生源灵活处理、为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拓宽渠道。营造了二中招生紧张气氛空间,为公权私用提供了方便。这种做法可以说侵害并剥夺了区域内学生的上学权力。
既然“校中校”危害性那么大,作为主管和监管部门的市教育局是又是如何监管的呢?
郑州市教育局监管不到位,行政不作为
郑州市爱华中学从该校介绍和网上了解,是不达标的,但是他们既然敢用爱华中学这个校名公开招生,应该是有审批手续的,即便是没有审批手续也应该是得到有关部门默许的,这个部门就是郑州市教育局。对照国家教育部和河南教育厅的法律法规,爱华中学不符合办学标准的,可是该校从2012年起更名为二七爱华中学。从那时候到现在,为什么能够连续招生六年,各项工作顺水顺舟?畅通无阻?假如他们有资质,那么又是谁给他们办理的办学证件及手续?假如他们没有资质,那么教育局为什么不予取缔呢?这就是市教育局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表现。
二、郑州二中是郑州市的示范性高中,他们也是从2013年开始,就允许爱华中学以所谓的“老周班”名誉在该校大办特办,是名副其实的“校中校”,对此,市教育局应该是十分清楚的,他们也更清楚教育部三令五申严禁“校中校”的禁令。可是他们为什么对教育部的规定置若罔闻,不去贯彻落实呢?不去查处呢?这不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吗?这不是违规违纪行为吗?
三、更为令人气愤的是,曾经有知情的人,按照法律和党纪赋予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举报权,就郑州二中的“校中校”问题向郑州市教育局有关领导作了反映,却得到他们的威胁。所以,我们更有理由怀疑郑州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和人员与郑州二中和爱华中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否则,他们对待群众的举报和对待“校中校”的态度绝对不是这样。他们应该是热情接待,积极调查处理,及时反馈。
具有辛辣讽刺意义的是,郑州市二中的校训是,天下为己任,规矩成方圆。难道这个己任就是违背国家的规定办“校中校”?难道这个规矩就是校长个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吗?
要求和建议
一、请求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和教育部门的领导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郑州二中,对照教育法规和教育部的规定,逐项调查该校“校中校”的问题,包括是否做到办学四独立等,一经查实,予以纠正。
二、查处该校乱收费问题,对于多收取的费用应该退还学生家长的积极退回。
三、调查郑州市二中的招生和“校中校”的经济问题。尤其是招生收入的开支问题,发现有违规违法和行贿受贿及违反中纪委四项规定和有关存在八大不正之风的问题,应该按照党纪政纪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发现有违法问题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追究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对“校中校”和爱华中学资质等问题监管不到位懒政惰政问题,按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
五、依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对郑州市所有的公立学校私立学校进行一次大检查,包括“校中校”、违规招生、乱收费,私立学校达不达标等问题。事实确凿,情况明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彻底摒弃潜规则,让郑州市的普通市民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教育资源公平共享的阳光雨露。让习总书记治国理政中的公平正义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六、调查郑州市二中在招生中有没有违背教育部就近招生原则,逐个学生调查核实,看有没有本区域有生源不招完,却招收外部区域生源的问题包括有无招生中接受贿赂等。
上级领导,本人完全是为了国家和省里的教育法规能够得到贯彻落实,使郑州市民和学生能够普遍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资源,才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向上级领导举报的。希望能够引起重视、批示,督查。
举报人 王西明
身份证:41048219621022445x
电 话 13137521738
2017年9月1日 转自中国企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