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绿地·香湖湾项目涉嫌违规预售 千套图纸房团购一空
2017-06-05 10:56:31 来源: 小 中
买房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维护百姓利益,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房企的遵法守规,更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力监管。而作为监管主体的房管局的监管责无旁贷。
近日有购房者向本网反映,位于郑州航空港区梅河东路的绿地·香湖湾房产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开违规预售。对此本网购房者身份进行了走访了解。
2017年5月26日,在售楼部的接待中心,本网看到一片繁忙景象,经了解得知是一期客户前来签约的。售楼员介绍:“我们公司开发的房产(绿地·香湖湾)项目共分为两期。一期已售完,二期规划还没上。现在是没房可卖。我们现在办理的都是一期签约的事情,人家(买房者)已经提早的把房子都定过了,现在签约嘛。”
“这么抢手,不是还有没盖的吗?”
“没盖的都已经卖完了呀!预售房预售房不是等它建好了才卖的。”
“一共几层?”
“高层是32层,那边有低层,低层是洋房。”
“多少钱一平方?”
“团购是五千至六千不等”
“团购是怎么回事?”
“我们一期的大部分是单位定的房。”
“哪个单位?”
“都是些老师们。”
“教育系统的?”
“是的。”
“低层的洋房还有吗?”
“没了,洋房更抢手。”
“有预售证吗?”
“预售证暂时还没下来,很快就下来了”
“一期有多少房子?“
“一期一共有一千九百多套。”
位于郑州航空港区梅河东路的绿地香湖湾营销中心/图
随后,本网联系了郑州市航空港区房管局,说明缘由房管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绿地·香湖湾未取得《房产预售许可证》。随后,对于违规预售行为如何查处,房管局工作人员称:“领导去开会了,回来向他汇报”。截止发稿前未接到郑州市航空港区房管局回复。
正处打地基阶段的绿地香湖湾一期项目/图
2015年8月,郑州的一位赵女士经人介绍同某光公司签订了两份房屋认购协议,认购由某光公司开发的房产两处,认购面积均为50 左右。赵女士向某光公司缴纳了共计40万元的认购款。赵女士等待了一年多,也没有房屋交付的任何消息。赵女士后经打听得知,自己所认购的房屋没有包括房屋预售证在内的任何法定建房手续。随后,赵女士多次找到该开发商,要求解除认筹书,但对于退还认购款等问题,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于是,赵女士一纸诉状将某光公司告到了法院,郑州惠济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某公司与原告赵女士签订的两份房屋认购协议书无效,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共计42万余元。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界指出,房地产商无证预售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当前正值经济增速放缓,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信贷控制政策,导致多数房产商资金紧张。一些房地产商提前违规预售房屋,扰乱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剧了房产市场的金融风险,一旦地产商资金链断裂而携款潜逃,将对业主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一边是房地产开发商的“顶风作案”,一边是管理部门的执法疲软,相互推诿懈怠,郑州楼市违规预售的“顽疾”何时才能得以根治?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持续报道。